锡林浩特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安全并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35起,死亡4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火灾32起,同比下降64.8%,无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3起,同比下降40% ,死亡4人,同比下降43%。
一是切实做好矿山企业春季复工验收工作。成立了全市春季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了煤炭企业、非煤矿山企业《2010年节后复产(工)验收实施方案》,由安监、经济、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从3月初开始,对申请复工的矿山企业进行联合验收,本着“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保证矿山企业“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目前,全市已有54户矿山企业经验收后复工生产。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各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监察计划,全面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6月,共检查煤矿企业25次,发现安全隐患55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检查非煤矿山企业64次,发现安全隐患29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8份;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4次,发现安全隐患66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26份;联合公安消防、工商、文体等部门对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53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零售网点监管,春节前后,共出动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非法烟花爆竹300余箱,并积极协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时收回零售网点节后剩余的烟花爆竹。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办班、现场培训等方式,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及时对特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上半年,累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00余人,全员教育培训600余人。以春节、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期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室外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举办了“情系安全、和谐锡林”安全生产月专题文艺晚会,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四是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职业危害摸底调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编制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细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登记建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目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