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规范化放牧制度是合理利用天然草牧场,最大限度地提高草牧场利用率,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2010年,锡市以推进“放牧制度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草牧场利用方式制度化、规范化,构建“两转双赢”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限量养殖。全市牧业年度牲畜控制在90万头只,日历年度控制在50万头只以内。根据牲畜养殖总量,将限量养殖目标分解到苏木镇场及牧户,逐户签定草畜平衡责任书。取消良改畜、骆驼、马折算载畜量及青贮玉米、精饲料折算青干草的优惠政策。
二是规范推进“三牧”制度。“三牧”制度覆盖全部可利用草场,休牧、禁牧、轮牧面积分别达到1024.9万亩、701.1万亩、328万亩,分别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50%、34%、16%。自4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30天的休牧,对未租赁他人草场、草畜平衡达标的牧户按照0.3元/亩标准予以季节性休牧草场补贴,发放补贴248.86万元,惠及1425户。将草场退化区域、生态保护区、绿色通道纳入阶段性禁牧范围,按照5元/亩的标准实施阶段性禁牧,补贴342万亩,涉及3个苏木镇、12个嘎查、935户。设立草原经营权要素市场管理中心,为牧民、合作社、农牧业集团提供流转信息、合同鉴证、价格评估、抵押担保和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已办理草牧场流转合同232份、草牧场勘界57起。目前,全市流转草场370万亩,占牧户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8%。
三是大力推动专业化生产。按照“两区一带”产业布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农牧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