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锡林浩特市把制作和粘贴“锡林浩特市公务用车”标识,作为加强整治公车私用、私驾的措施之一,从一定程度弥补了公车管理的制度缺失。
在标识背面标有公车使用四项注意: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外借;严禁无牌上路,而且标明单位和编号。目前,已登记上报的454辆公务用车中,经过筛选确定其中284辆需要粘贴标识,现已全部粘贴。同时,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通过移动、联通等平台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严禁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信息,予以提示。在张贴了公车标识后,在公共场所及酒店饭店门前停放公车的现象明显减少,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