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增强锡林浩特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的友好往来,搭建共同发展的平台,7月19日,两市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为友好城市。
盟委副书记、盟长张国华,副盟长斯琴毕力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奥曲尔,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新和,博乐市党委副书记、市长巴图及锡林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闫宏光,副书记哈斯巴雅尔等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