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辖区“家电下乡”、“汽摩下乡”网点主体资格的检查;突出对网点的规范,要求各销售网点悬挂宣传横幅,做到户户知晓;突出对各网点监督举报途径的检查,要求各网点明示工商监督举报电话,提高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汽摩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对各网点的产品进销货台账的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突出对标识的检查,防止假冒伪劣、翻新废旧家电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
在市场检查中坚持消费维权进入农村基层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人担任“家电下乡维权联络员”。根据“家电下乡”工作的特点、产品性质、维权工作的要求,制定了《锡林浩特市“家电下乡”维权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联络员的维权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程序、目的要求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