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2010年8月下旬)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由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提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优秀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招聘工作组织严密、运作规范、公平公正地进行,特成立锡林浩特市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教师招聘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抽调,咨询电话:8213686、8212556。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240907,8256186,8216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