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赛作品乐队伴奏及其他伴奏形式(如制作MIDI\CD伴奏)、演员服装、道具等,由参赛报名者自行解决。
5、大赛评委将由锡盟地区词曲作家、声乐教授、音乐家、歌唱家等有关权威人士组成。凡有作品参加比赛的词曲作者和演员,将不参与比赛评审工作。
6、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采取抽签的方法确定每个参赛节目出场的顺序。
7、大赛设三类奖项:设词作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设曲作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设演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能够达到“五个一工程”奖水准的作品,设立特别奖予以奖励。
8、为保证比赛的公开、公正、公平,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将组成监审组对本次大赛进行全程监督;锡林浩特市公证处将对决赛过程及评分结果予以公证。9、参赛作品如为歌唱锡林浩特市的原创歌曲,经评委评定、歌词、曲调为优秀的推荐参加“五个一工程”奖的评选。
五、报名办法
1、参赛作品报名:作者填写报名表一份;曲作(简谱)词作(蒙汉文不限)一份;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于2010年7月15日前到市委宣传部报名。2、参赛歌手报名:参赛歌手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0年7月15日前到市委宣传部报名。
联系电话:8224950、8213938
联系人:敖登、孙永斌
附:锡林浩特地区原创歌曲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