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民族文化,繁荣锡林浩特市音乐艺术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举办锡林浩特地区原创歌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1、参赛作品范围:凡锡林浩特地区(含市各苏木镇场)专业及业余词曲作者近两年(2008年——2010年)来创作的词、曲(声乐)作品均可参赛。2、参赛演员范围:凡锡林浩特市居民或拥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专业或业余演员均可参赛。
二、比赛时间
初步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内容
1、参赛作品要求以讴歌党,歌唱社会主义祖国,赞美草原,表达幸福生活的情感为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陶冶情操、催人奋进、词曲优美、艺术性强。
2、参赛作品曲调以蒙古族民歌为主,也可以谱写其他类型民族、美声、通俗的曲目参赛。
3、比赛具体内容分为作词、作曲、独唱、二重唱和组合重唱(5人以内)五种形式,分别依据不同的评分标准予以赋分。
四、比赛机制
1、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由评审组在赛前对所报名参赛作品进行审核了解,便于公正评判赋分。
2、参赛演员年龄不限,唱法不限,演唱形式不限,由词曲作者自行选择确定演唱者。演唱用语可用蒙汉两种语言。所唱歌曲为本次参赛作品,由词曲作者提供。每名演员只可参与一部参赛作品的演唱,不得多头兼顾。
3、词曲作者可同时作为演员演唱自己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