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解决牧民用电问题。继续实施风光互补项目,解决1000户无电牧民的用电问题。
三是改善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建成牧民新居300套;实施危旧房拆迁改造6000户;续建廉租住房1000套。
四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人均每月提高到300元;牧区A、B、C三类低保标准人均每年分别提高到1800元、1500元、1300元;五保户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2000元和4000元;对参加医疗保险和城乡一体化大病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户未成年人每人补贴55元、成年人每人补贴100元,确保城镇低保户居民医疗保障和城乡一体化大病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低保户水暧补贴制度。
五是提高医疗保障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报支比例提高到70%;新型牧区合作医疗报支比例提高到75%。
六是提高农牧区养老保障水平。农牧民养老保险金标准提高到20%,参保率扩大到70%以上。
七是提高基层工作者生活补贴和保洁员工资。根据年终考评结果,按实绩突出200元/月、实绩一般100元/每月的标准,提高嘎查书记、嘎查长、副嘎查长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生活补贴;嘎查计生助理生活补贴提高到700元/月;嘎查卫生员生活补贴提高到400元/月;保洁员工资提高到900元/月。
八是解决南郊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解决6200名南效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九是解决城市居民供热问题。新建设热源厂1座,新增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改造5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的老化二次供热管网。
十是缓解居民吃菜难、吃菜贵问题。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蔬菜温室400座,新增蔬菜产量760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