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苏木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二是进一步完善纪检、信访、综治、基层站所等部门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案件查办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整体合力作用。
三是认真抓好《关于加强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基层牧区要成立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在苏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对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加强对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
一是规范以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为核心的资金管理。苏木镇要配备专业财会人员,对嘎查级账目、资金进行双托管。
二是规范以牧区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制度为核心的招投标管理。嘎查集体土地的出租发包、嘎查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租赁和出售、嘎查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建、嘎查集体资产的变卖等重要经济事项必须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