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市文明委发[2009]1号
关于命名表彰2008年度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的决定
2008年,按照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各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小区、楼院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风尚良好、环境优美、居住安宁、服务完善、文体活动活跃的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经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审议,决定命名表彰罕尼乌拉社区等4个社区为文明社区;路缘小区等3个小区为文明小区;农发行家属院等2个楼院为文明楼院。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涵,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提高创建水平,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市文明委号召锡市地区各社区(居委会)、小区、楼院以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为榜样,加强环境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追求文明、倡导文明的良好风尚和氛围,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附:2008年度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名单。
锡林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3月20日